CUSTOMERSERVICE
保险合同条款中对“医院”均有明确的约定,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特需门诊、特需病房、外宾病房、干部病房、国际医疗部病房,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急诊或门诊观察室、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