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岁末年初,各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活动。“开门红”是现有销售行业中特有的一个销售节点,为促进产品的销售,在此期间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保险保障产品越来越多,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谨防风险。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醒您:
一是谨防“炒停”营销。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客户推销产品,利用客户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
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请客户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实现有效保障。
二是谨防夸大宣传。为获公司高额奖励,有的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比如:在介绍分红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客户投保。
对于分红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客户应了解以下内容:分红保险未来红利分配水平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不确定,而且可能要收取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退保手续费等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总之,客户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