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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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知识类

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

保额有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之分,基本保险金额即客户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金额,保险金额即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付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保额.

保险期间:

即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也称保障期,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止时间。我国目前的保险条款通常规定保险期限为约定生效日的零时开始到约定期满日24 时止。

保单周年日:

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合同周年日。保单年度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者生效日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历,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现金价值:

简单的说,现金价值就是投保人之前各保单年度所交的保费,去掉保障成本、销售费用、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后剩余在该 保单年度的累积值。现金价值通常在解约、退保、自动垫缴、保单贷款、减额交清等项目中使用。

犹豫期:

客户签收保单次日起15 日内(自然日)回执签收日次日为保单犹豫期第一天,如果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周六、周日也属于节假日,但不包括由政府统一下发通知的周六、周日调整为工作日的情况),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