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资(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 “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 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 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 法集资的性质。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 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 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