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人寿关于与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与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

 

我司北京分公司与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6120日签订《复星国际中心租赁协议》。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司无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关系,是我司其他关联方。

 

二、定价政策

 

我司经充分调研,确认该租赁协议成交价格与市场上同类办公楼租赁价格差异不大。

 

三、交易目的

 

实现我司北京分公司顺利运营,便于我司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算。

 

四、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司董事会于20151216日批准北京分公司向上海新施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租复星国际中心写字楼,审议方式为通讯审议。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包括我司所有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项决议。

 

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该租赁事项参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条款进行,对我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针对该租赁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已根据内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该租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批,审批流程完整真实合理。

 

我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