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人寿关于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司于2014年5月26日投资了人民币1800万元平安财富*丰华5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信托期限2年,收益率7.2%,每半年付息。融资主体为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担保人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信托募集的资金用于复地位于成都的“复地-复城国际”商业办公项目开发建设。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信托的融资主体和担保人均为我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融资主体复地是中国大型的房地产开发集团,国家一级开发资质、复星集团的创始成员企业,位列2014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强,现控股股东为复星高科。复地自1992年开始房地产开发和管理业务,开发项目已遍及上海、北京等国内一线城市;天津、武汉、重庆、成都、西安、长春、太原、大同、长沙、三亚等区域中心城市;以及杭州、南京、无锡、宁波等长三角核心城市。
担保人复星高科于1994年11月21日在上海注册成立,现控股股东为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复星高科已成为一家专业化多产业控股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综合类民营企业集团之一,核心业务包括医药、房地产、钢铁、矿业、商业零售、金融服务等多个行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信托定价的基本策略和原则是综合考虑融资主体和担保人已公开发行的其他类似的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收益率、以及流动性折溢价等因素来制定本信托的收益率。
(二)定价依据。
本信托期限2年,收益率为7.2%,每半年付息,年化收益率约为7.33%。
融资主体复地(当前信用评级AA)于2009年发行过一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债券代码:122020;债券名称:09复地债),由复星高科担保(当前信用评级AA+),债券评级AA+。从信用风险角度,与本信托具有可比性。在今年4月份我司参与本信托价格协商时,该债券剩余期限约为0.5年,今年4月份整月中证估值到期收益率简单平均值为5.38%。根据中证交易所公司债收益率曲线,今年4月份整月0.5年期和2年期AA+公司债收益率期限利差简单平均值约为78个基点,因此我们推测2年期复地债到期收益率约为6.16%。本信托年化收益率约为7.33%,高于经我们推测的同期限的复地债到期收益率6.16%约117个基点,用于补偿信托相对债券的低流动性。
担保人复星高科于2010年发行过一支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同时上市的企业(公司)债(债券代码:122872和1080174;债券名称:10复星债),债券评级AA+。在今年4月份我司参与本信托价格协商时,该债券剩余期限约为3.6年,今年4月份整月中债估值到期收益率简单平均值为6.30%。根据中债企业债收益率曲线,今年4月份整月3.6年期和2年期的AA+企业债收益率期限利差简单平均值约为38个基点,因此,我们推测2年期的复星高科债到期收益率约为5.92%。本信托由复星高科担保,最终信用评级主要取决于复星高科,因此从信用风险角度,本信托与复星高科发行的债券具有一定可比性。本信托年化收益率约为7.33%,高于经我们推测的同期限的复星高科债到期收益率5.92%约141个基点,用于补偿信托相对债券的低流动性。
根据与以上两支可比债券的收益率、期限、和流动性的综合比较,在考虑流动性补偿后,本信托的收益率在合理范围内。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信托的收益率为7.2%。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信托的收益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信托合同于2014年5月26日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以及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我司于2014年5月26日缴款,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当日宣告本信托成立并生效。信托期限为2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我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30日批准我司开展该笔投资。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审议方式为通讯审议。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包括我司所有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笔投资的决议。此外,我司独立董事针对该笔投资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复星保德信人寿参与了本信托关键要素的协商,协商结果比较公允。复星保德信人寿已根据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政策对本信托的投资进行了必要的审批,审批流程完整真实合理。本信托收益率7.2%,且风险可控。该笔投资在平衡公司风险偏好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资产的整体收益率,从而对公司利益和保单持有人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