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人寿关于太平洋-复地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关于太平洋-复地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太平洋-复地集团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本债权投资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我司于2014年11月17日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资产)签订了太平洋-复地集团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并于2014年11月27日完成了本债权投资计划的缴款。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债权投资计划期限2+1年(投资人可以选择在第2年末是否继续投资),收益率8.2%,每季度付息。偿债主体为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担保人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本债权投资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杭州新天地文创园商业不动产项目的开发。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债权投资计划的偿债主体和担保人均为我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偿债主体复地是中国大型的房地产开发集团,国家一级开发资质、复星集团的创始成员企业,位列2014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强,现控股股东为复星高科。复地自1992年开始房地产开发和管理业务,开发项目已遍及上海、北京等国内一线城市;天津、武汉、重庆、成都、西安、长春、太原、大同、长沙、三亚等区域中心城市;以及杭州、南京、无锡、宁波等长三角核心城市。

担保人复星高科于1994年11月21日在上海注册成立,现控股股东为复星国际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复星高科已成为一家专业化多产业控股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综合类民营企业集团之一,核心业务包括医药、房地产、钢铁、矿业、商业零售、金融服务等多个行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债权投资计划由太平洋资产发起设立,包括期限、收益率等关键要素由太平洋资产与偿债主体协商决定。

 

(二)定价依据。

本债权投资计划由太平洋资产发起设立,包括期限、收益率等关键要素由太平洋资产与偿债主体协商决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债权投资计划的收益率为8.2%。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债权投资计划的收益每季度支付一次。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债权投资计划合同于2014年11月17日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以及太平洋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我司于2014年11月27日缴款。本债权投资计划期限为2+1年(投资人可以选择在第2年末是否继续投资)。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我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5日批准我司开展该笔投资。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审议方式为通讯审议。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包括我司所有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笔投资的决议。此外,我司独立董事针对该笔投资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政策对本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进行了必要的审批,审批流程完整真实合理。本债权投资计划收益率8.2%,且风险可控。该笔投资在平衡公司风险偏好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资产的整体收益率,从而对公司利益和保单持有人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